近年来,丽江市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为主、综合治理、绿色发展、生态惠民、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全面推行林长制,深入开展林长巡林检查督导,切实担负起林草资源保护发展责任,全力探索具有丽江特色、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建设制度体系,把丽江建设成为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截至目前,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林长制体系全面建立,林长制框架基本形成。
明确目标有序推进
一直以来,丽江市高度重视林长制工作,为学习借鉴林长制先行地区的林长制模式、方法和成功经验,该市林业和草原局于2020年12月,组织林草系统工作人员前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木里县、西昌市和攀枝花市等地考察学习当地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先进经验和特色做法;2021年7月,组成丽江市林长制考察学习工作组赴安徽省安庆市、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等地考察学习林长制工作,通过考察学习及交流互动,拓宽思路、明确任务、优化方案,确保林长制有序推进。
结合丽江实际,该市于2021年1月18日印发了《关于全面启动林长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在确定玉龙纳西族自治县为全省10个林长制改革试点单位之一的基础上,将古城区、永胜县、华坪县、宁蒗彝族自治县确定为市级林长制改革试点县(区),全市1区4县全面推进林长制改革工作。目前,玉龙县已建立县、乡(镇)、村、组四级林长体系,已设立县级林长19名、乡级林长 141名、村级林长451名、组级林长2281名;设置林长制县级、乡级公示牌122个。建立完善了《玉龙县林长工作制度》《玉龙县林长制会议制度》《玉龙县林长制工作督察制度》《玉龙县林长制信息制度》等配套制度;玉龙县林长制智慧平台操作系统已率先安装完成,进入调试操作阶段。通过玉龙县的试点,带动了全市其他县(区)全面先行先试林长制改革,丽江市林长制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
高位推动落地见效
云南省全面推行林长制后,丽江市委、市政府进一步高位推进,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年内建立林长体系的要求,建立了市、县、乡(镇)、村(社区)四级林长制体系,成立了丽江市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林长及责任区域。由市委书记、市长任市级总林长,并带头巡林、部署推进林长制工作;16个市级林长相继到林长制责任区开展巡林。目前,丽江共有市级林长16名,总督察1名、副总督察3名,市级林长责任区14个;县(区)级林长100名,县(区)级林长责任区85个;乡(镇、街道)级林长422名,乡(镇、街道)级林长责任区293个;村(社区)级林长1066名,村级(社区)级林长责任区832个;组级林长2281个,设置142块林长公示牌。
2021年12月底,为加快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监管到位、奖惩严明的林草资源保护发展长效机制,丽江市下发了《丽江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意见》《丽江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指导全市各地进一步推进林长制,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实落地。《方案》明确,丽江市林长制主要目标任务为落实1个职责、建立1个体系、达到4项约束性指标、完成6项主要任务。落实1个职责:落实党政领导干部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的目标责任。建立1个体系:到2021年底,构建党政同责、属地管理、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实现市、县(区)、乡(镇、街道)、村(居)民委员会四级林长制体系。达到4项约束性指标:到2025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72.6%以上;森林蓄积增加到1.30亿立方米以上;草原综合植被覆盖度达74%;林草产业总产值达到167.8亿元,全市森林、草原、湿地等自然生态系统得到进一步保护,森林草原资源总量保持稳中有升状态,林分结构更加科学合理,生态系统功能和生态效益更加凸显,基本实现林草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完成6项主要任务:加强森林草原资源保护管理、持续推进林草生态修复、加强森林草原资源灾害防控、继续深化林草领域改革、积极发展林草生态产业、切实加大基层基础建设。
昆明推进“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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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真的太感谢了,以后有什么问题我们会好好说,有商有量的,我们邻里和谐了,你们就放心了。”走进昆明市西山区平安金碧驿站,王女士正握着调解员的手表达感谢。此前,她因为一些邻里纠纷和邻居家发生矛盾,对方报了警,双双被带到平安金碧驿站,经过调解员的一番劝解,双方握手言和,邻里重归于好。
2020年11月24日,昆明市西山区平安金碧驿站建成使用,这是一个以精心打造服务群众、防范宣传、纠纷化解、综合治理“四位一体”为主的“驿站”,综合自助服务区设有居民身份证综合自助服务机、签注自助一体机等智能警务终端,为办事群众提供24小时警务自助服务。同时,驿站还设立了矛盾纠纷调解区,调解区分为一般纠纷调处区和联合调处区。一般纠纷调处区主要由民警会同金碧街道办事处司法所派驻人民调解员、驻所律师针对一般性纠纷进行调解,联合调处区主要针对相对复杂的、执法主体涉及多部门的矛盾纠纷进行调解。
平安金碧驿站只是平安昆明建设中矛盾“一站式”调处的一个缩影。近年来,昆明市推进“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平台建设,强化基层力量,力促村(社区)矛盾纠纷就地化解,有效提升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夯实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2021年2月,昆明市制定出台《昆明市加强基层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工作方案》,提出要打造“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依法专业、便捷高效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
昆明市成立了以市委领导为组长,市委政法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信访局等36个市级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昆明市基层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快推进“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建设,统筹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
“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按照“前台后处”模式设置功能区,即前有受理窗口,后有调处区域。同时,昆明市探索“互联网+纠纷化解”,推进矛盾纠纷网上流转、网上立案、在线调解、司法确认,打通“线上+线下、现场+远程”纠纷化解双渠道。运用“智慧人民调解·云智调系统”,力促人民调解由传统纸质向智能化模式转变。
2021年7月26日,昆明市印发《关于“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推进建设情况的通报》,明确要求到2021年底,力争实现县(市、区)及乡镇(街道)“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应建尽建、全面覆盖,并逐步融入县级及以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据了解,目前,昆明市“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五华区、官渡区、西山区等16个县级“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已挂牌成立,139个乡镇级“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已挂牌成立;市级1个、县级15个、乡镇级114个“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已实体运行,其余县(市、区)计划于2022年2月底前完成建设。
此外,全市各级调解组织加强重点纠纷、重大隐患、重点领域、重点人员的排查。例如,积极开展对因邻里、土地、涉法涉诉、干群关系等引发的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2021年,全市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调解成功率达到99.45%。
据介绍,下一步,昆明市将加快推进“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建设,探索建立一套有利于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的运转机制,排查在早、化解在小,依法专业、便捷高效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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