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墨江县创新工作举措,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清单,推动清单具体化、标准化,由县司法局牵头,按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新增“首违不罚”的规定,借鉴先进地区做法,全面梳理,公布实施“首违不罚”清单,出台了《墨江哈尼族自治县第一批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试行)》(以下简称《清单》)。
《清单》共涉及公安、市场监管、农业、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民族宗教、水务、工信、发改、民政、文化和旅游11个部门共110项行政处罚事项。要求全县执法部门按照“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实施全领域“柔性执法”措施。《清单》发布后,将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进行调整。
《清单》的出台,将大力推行精准执法、柔性执法,鼓励当事人主动纠错、自我纠错、主动消除或减轻社会危害。让行政执法更有力度,兼具温度,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执法决定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实现法律“权威力度”和执法“人性温度”的高度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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